主动辞职能在北京申请失业保险金吗?
不可以!
北京失业人员自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聘用关系)或个人委托存档人员与存档机构终止(中止)存档关系后,可以请领取失业保险金。由领失业保险金应满足以下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根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十三条,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一是劳动合同终止的。
二是用人单位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是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四是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是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失业保险金能领多少钱?
目前,北京失业保险金每月最低可领取2034元,最高可领2143元。具体规定如下: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2034元;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2061元;
3、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2088元;
4、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2115元;
5、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2143元;
6、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按2034元发放。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完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
失业保险金可以一直领吗?
失业保险金不可以无限期领取的。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确定:
累计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2年的,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累计缴费2年至4年的,每增加一年,领取失业保险金时间增加3个月;
累计缴费5年以上的,按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办法计算,确定增发的月数。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